2025山东潍坊市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优秀人才120人公告(护理专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护理专业招聘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应在2025年度取得护士资格证或达到合格线的成绩单;
8.须在2025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4日至15日9:00-11:30、14:30-17:00
2024年11月18日至20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地点: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151号潍坊市人民医院礼堂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制作成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护理专场)》(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需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
(4)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暂不提供)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立即取消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开考比例按照1:3确定,对通过资格初审考生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计划将在招聘单位和潍坊市卫健委网站予以公告。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以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笔试范围。按照1:3的比例进入笔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三)总成绩与排名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排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考试分批次进行,时间、地点和成绩在医院网站查询。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医院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察环节。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卫健委和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潍坊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报潍坊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符合入职条件的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弃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落实有关保障待遇。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有关网站和联系电话:
潍坊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s://www.wfph.cn/0536-8192670、8192017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jkw.weifang.gov.cn
监督电话:0536-8090329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j.weifang.gov.cn/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上电话。
潍坊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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